您的位置: 首页 » 法律资料网 » 法律法规 »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昆明市国有企业改革中国有资产收益使用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

作者:法律资料网 时间:2024-06-30 15:22:30  浏览:8347   来源:法律资料网
下载地址: 点击此处下载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昆明市国有企业改革中国有资产收益使用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

云南省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昆政办〔2006〕65号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昆明市国有企业改革中国有资产收益使用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三个开发(度假)区管委会,呈贡新城管委会,昆明空港经济区管委会:

市体改办等部门制定的《昆明市国有企业改革中国有资产收益使用管理试行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六年七月五日



昆明市国有企业改革中国有资产收益


使用管理试行办法



市体改办 市财政局 市国资委

市经委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六年七月)



为加强对国有资产收益的管理,充分发挥国有资产收益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促进经济结构调整,保障职工利益,维护社会稳定的作用,根据《云南省国有资本收益管理办法》(云政发〔2004〕127号)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资金使用范围及原则

市属国有资产收益按规定上缴后由省财政作为上级补助收入返还部分资金,全额用于昆明市国有企业改革改制和发展。资金使用遵循“公开透明、专户存储、专款专用、严格监管”的原则。采取适当补助、贴息、垫支、抵押借贷等方式,对国有企业改革以及国有经济结构战略调整、技术改造和科技创新给予扶持补助,推动企业的改革与发展,主要包括:

(一)国有企业改革中国有资产不足以支付改革成本缺口,企业又难以自行消化的差额部分;以及国有企业实施破产、关闭按相关政策安置职工所需安置费不足的部分,适当给予补助。

(二)补助市属国有改制企业自主研究、开发新技术、新工艺支出。

(三)补充企业国家资本金和增购有关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的国有股权。

(四)解决国有企业和单位改革、发展中的其他重大问题。

二、资金使用审批程序

(一)符合资金使用范围的企业,由企业向同级主管部门提出项目申请。

(二)企业主管部门接到企业的申请后,认真审查提出意见。涉及国企改制中弥补改革成本的报市体改办;涉及市属国有企业实施战略重组、破产关闭安置职工资金补助的报市国资委;涉及市属国有改制企业自主研究、开发新技术、新工艺资金补助的报市经委。

(三)市国资委、市经委收到企业主管部门的申请后,提出书面意见送市体改办,由市体改办牵头组织财政、国资、劳保、经委等相关部门进行审议,提出具体意见报市政府批准。

三、资金的监督和管理

(一)市财政局负责对市属国有资产收益按规定上缴后由省财政作为上级补助收入返还部分实行专户管理,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对资金进行核算。

(二)企业(单位)对拨付资金的使用实行法人负责制,专款专用。使用情况每季度定期向市财政局和市体改办报送资金使用情况表,市体改办及市财政局共同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企业(单位)对拨付资金的使用必须符合会计制度,并接受审计、监察部门的审计和监督。

(四)破产、关闭企业资产变现前,需由财政垫支职工安置等费用的,企业必须与市国资委签订协议(垫支期限在一年内),并作出切实可行的还款计划,确保资产变现后及时归还垫支资金。

(五)市财政局根据市政府审批后的有关项目办理资金拨付,未经市政府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授意、隐瞒、挪用、非法转移、擅自动用国有企业改革中的国有资产收益,违者将依法依规追究其相应责任。


下载地址: 点击此处下载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赞比亚共和国政府关于中国派遣医疗队赴赞比亚工作的议定书(1986年)

中国政府 赞比亚共和国政府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赞比亚共和国政府关于中国派遣医疗队赴赞比亚工作的议定书


(签订日期1986年8月22日 生效日期1986年8月22日)
                前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赞比亚共和国政府,为了发展两国卫生事业的友好合作关系,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应赞比亚共和国政府(以下简称赞方)邀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以下简称中方)同意派遣二十三人以内组成的医疗队(包括两名厨师)赴赞比亚共和国工作。

  第二条 中国医疗队的任务是履行医院负责人或负责的医疗官分配的医疗工作,中国医疗队将作为赞比亚医疗队伍的组成部分。

  第三条 中国医疗队的工作地点在卡布韦总医院和卢旺夏汤姆森医院。

  第四条 中国医疗队工作所需的医疗设备、器械、药品、医用敷料和化学试剂等由赞方上述医院提供,针灸用具由中方无偿提供。

  第五条 赞方负担中国医疗队在两年工作期间赴离赞比亚的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免税提供每人每月七百克瓦查的当地货币和一百美元外汇的生活津贴,并免费提供住房(包括必要的家具)。
  中国医疗队在赞工作期间有关购置交通工具、油料、床上用品、水电、医疗及赞境内出差等费用均由中国医疗队自理。
  中国医疗队的生活费由赞方从中国医疗队抵赞之日起每季度一次拨付给中国驻赞比亚大使馆经参处,其外汇津贴将通过赞比亚信贷商业银行按月汇往中国。
  如生活费指数变动超过目前指数的百分之十五时,中、赞双方将进行协商,相应调整生活费,并换文确认。

  第六条 中国医疗队人员享受中方和赞方法定的假日,医疗队人员每工作期满十二个月,享受一个月的带薪休假。如因工作需要,不能在当年休假,可累计到下年度补休。

  第七条 中国医疗队人员应遵守赞比亚的法律、尊重其风俗习惯。

  第八条 中方将向赞比亚提供中国医疗队所有医生的简历及其专业证书,以便在赞比亚医疗理事会注册时使用。

  第九条 本议定书未尽事宜或在执行中发生异议,应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第十条 本议定书有效期为两年,从签字之日起计算。期满后,中国医疗队按期回国。如赞方要求延长,应在期满前六个月提出,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另签新的议定书。
  本议定书于一九八六年八月二十二日在卢萨卡签订,共两份,每份都用中文和英文写成,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赞比亚共和国政府
    代  表            代  表
     孙 声           J·M·姆通加
    (签字)            (签字)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大连铁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工作的通知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大连铁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工作的通知

1998年4月7日  证监发字[1998]50号



上海证券交易所:

  大连铁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上网定价”方式发行股票的发行方案已经我

会证监发字[1998]49号文批准,请你所按照我会证监发字[1996]169和423号文

的有关要求,组织好此次股票发行工作。本次发行要先验资后配号,对申购资金到

位情况要认真查实,凡资金不实的申购一律视为无效申购。申购冻结资金的利息,

按企业存款利率计息(3天)部分归发行公司所有,其余部分存入交易所设置的专户。

发行申购后1个工作日内,请你所将发行情况反馈表传真至我会发行部;7个工作日

内,请将发行申购、冻结资金和认购中签明细的磁盘报至我会。未按时上报有关发

行资料的发行公司不予安排上市。